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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6月13日 星期日

網購另一遭 PChome

由於上次購買 HTC Desire 所送的螢幕保護貼, 不知道是因為個人黏貼的技術較差,還是因為所送的"裸裝"的材質不好,造成黏貼在手機螢幕上後產生一些泡泡,還真的有夠醜!

原本想說這樣用就算了,但一想到 IPhone 手機的螢幕保護貼黏的真棒,再加上先前買PSP自行黏貼卻沒有這樣的問題發生, 直覺上就覺得因為是"裸裝"材質所造成的問題, 所以就想要再次試試看, 上網去買螢幕保護貼後再自己黏貼. 畢竟,請廠商黏貼, 材料及工錢費用500元跑不到,若自行購買且自行DIY, 或許只要一半的價格即可.

上次因為 MOMO 購物的不愉快經驗, 這次換成 PChome 網購. 原本一切都順利, 但一到要結帳的時候, 又發生一些狀況 "所購買的商品不是在同一個到貨範圍,造成結帳時無法合併計算而產生運費"

此話怎講? 
這次個人要買的商品,剛好一個是落在"一般運送"方式,另一個是在"24小時到貨", 雖然可以選擇購買商品,但結帳時卻無法合併計算,造成一方須要付運輸費用(80元),另一方卻不用.但依照PChome所規定, "個人所買的商品總合若超過480元以上,消費者就不需要付運費"

問題來了, 若因產品擺放位置不同而分開計費, 這樣對於消費者是否較不合理?
因為商品擺放的位置是PChome決定, 不是消費者決定.
這次個人所選擇的喜好商品剛好是落在PChome所設定的限制範圍,並不是消費者自行選擇商品"一般運送" or "24小時到貨", 這樣將費用轉嫁在消費者身上,試問合理嗎?

這時,正義感又湧上心頭, 除了放棄購買外, 又將此問題反應給PChome客服人員,想聽聽看他們的回應.
不盡又想起: 到底是我太龜毛呢? 還是我太雞婆?  怎们都是我發現問題, 難道其他網民沒有發現到嗎? 還是個人吹毛求疵, 或者是大驚小怪?
我想或許是因為家裡較窮, 才必須要錙銖必較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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