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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6月5日 星期六

幻想也是思考的一種行為

好久沒有全家假日外出吃飯了!
自從老媽腳受傷,開刀後至今, 前後算算大約有兩個月的時間. 除了上次公司因辦活動帶老婆與小孩外出外,其餘假日的時間都是待在家裡. 一來覺得留老媽一個在家, 於心不忍, 二來是因為老媽的腳不方便, 三餐都需要有人打點, 所以我們全家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外出聚餐.

目前老媽的腳已經不需要扶手器具就可以行走, 雖然離正常走路還有一段距離, 但至少目前復原進度跟醫生的預期相同, 且持續有在進步中. 既然如此, 今天就決議外出去吃摩斯漢堡, 一來是小孩喜愛的餐點, 且摩斯食品處理過程及新鮮度較令我們放心, 二來順道可以到附近的書店逛逛, 看看有沒有工作上需求的書籍, 所以我們就一致決定中午開車去吃摩斯漢堡.

在路途中, 大人與小孩在閒扯.
剛開始小兒子在問: 「附近都蓋滿了房子,以後沒有地方蓋房子了!」 (我兒子目前滿喜歡建築, 希望長大志向要當個建築師),
這時, 我女兒就說: 「可以到其他有空地的地方蓋房子ㄚ, 像美國空地就很大, 鄰居間都需要開車才能到達耶」 (我想她是電視看太多, 認為美國的每一間房子都有很大的庭院, 像城堡一樣).
兒子又說: "「那就蓋成移動式的房子, 到時候隨時就可以走動, 很方便!」 (應該指的是移動式旅行車, 車後面外掛車廂, 車廂內有所有居家用品, 像電影侏儸紀公園主角抱著受傷的恐龍回到車內療傷, 而恐龍媽媽攻擊那輛移動式車子), 接著又說: 「車子移動城堡式的房子, 根本不能走高速公路, 因為太大會撞到其它車子, 到時候警察一定會開罰單」
以這樣提問後想到解決方式的談話, 談到最後, 女兒想到: 「只要有哆啦耶夢任意門, 且又是屬於水性材質, 那就不用擔心移動時會將任意門撞壞」
談話至此, 大家都有一致的共識, 認為此做法就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, 所以小孩子就很高興認為自己已經將問題解決掉了.

在過程中聽到小孩子的應對, 還覺得滿有趣的.
小孩腦袋裡有各式各樣的想法, 不局限於主觀的認知, 天馬行空地想出各種問題與解決問題的方法. 想想看這過程, 這不是平常在書上所看的、課程中所學到的, 要先用不同的角度來觀察事情, 再將可行性的方法找出來, 加以執行並驗證問題是否解決.

此時心裡很高興, 高興小孩從小就培養獨立思考及判斷的能力, 未來對於人格發展應該會有一些助益. 希望自己的認知是對的, 應該不至於造成日夜空想、只做白日夢的人格特質吧!

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

立場與認知

最近的工作一直在算費用是否合理化及處理一些合約/簽呈等事宜, 原因是近期公司有些專案正在進行,而我是負責該單位的行政工作,理當這就是屬於自己的工作職掌範圍內.

就如同今天與廠商開了一個下午的會,目的是要請買賣雙方法務代表, 針對合約內文做第一次面對面的溝通. 在會議過程中, 個人純粹只是聆聽雙方針對條文內文的爭議性,並紀錄的爭議性項目以利後續進度追蹤. 根本幫不上一點忙.
一來是法務針對合約所提出法律上的見解, 個人不方面也不適宜提出任何說辭, 畢竟法律的素養與專業實在比不上具有此專長背景的同仁; 再者個人對此案件不甚熟悉, 原因是此專業領域不是我的專長, 不知道也不清楚該提出何種建議. 所以只能在會場中當個操盤手  (1)操作NB將合約藉由投影機投影出來讓大家清楚目前討論的要點為何 (2)若有異議時, 立即修改或補充合約上條文"

在會議中,曾經為了一句文字, 雙方爭執了將近一個小時. 當時聽起來認為: "賣方當心此語句對買方而言, 未來會以此條款作為無限上綱的可能性, 導致專案無法結案而使賣方投入過多的資源, 造成賣方的投入成本升高; 至於買方, 則擔心賣方是否已全盤告知買方應得的結果, 會不會因為疏忽或故意隱瞞事實, 而日後讓買方須要再投入更多的資金".
總結是: 雙方都站在自己的立場來思考整件事, 且這樣的立場應該是沒錯,畢竟絕大部分看待事情都先以自己的利益為優先考量.
只是心裡在想: 應該還是買方較有立場來要求吧! 畢竟付錢的是買方, 向來不是付錢的最大嗎?

整個會議下來, 過程中雖然可以聽聽法務對於合約的觀點, 藉此來學習 "如何站在法務的觀點來看待合約事宜". 但實際上卻覺得, 或許雙方可以先用文件來釐清楚差異性項目為何, 後續再來溝通這些差異性部分哪些會有共識. 對於沒有共識部分, 或許當下才連繫雙方法務面對面會談. 如此做法是否會較有效率? 還是個人的認知有誤: 問題是應該找對的人"即熟悉此塊領域"來會談, 而不是由我這個不清楚狀況的人來參加此會議, 而且像個木頭人似的幫不上忙, 所以才會造成今天的我有這樣錯誤的認知.
到底哪一個論點是對的? 或許需要時間來證明吧!

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

玩轉Gphone

最近有點慵懶! 不太想要 "天天" 寫Blogger!
一來是所待的單位近期組織調整, 個人的角色與定位尚未明確, 心裡有點煩; 再者老婆告誡: 盡量在Blogger少寫一些關於公司的事情, 特別是有爭議或敏感的事件,避免日後惹上不必要的麻煩.
由於心理有這些顧忌,再加上心情不是很好, 所以就有些倦怠. 畢竟, 每天一早就上班, 直到晚上才回家, 平常待在公司的時間比在家還多, 不寫些公司的事情, 真的文章內容不知道如何構思. 總不能像小學生一樣, 每天寫著: 早上幾點起床, 吃早餐, 上學...等等那樣乏味無趣的內容, 這樣遲早會嚇跑我的粉絲!

還有另一個藉口, 就是最近才買了新手機 HTC Desire, 拼命地想要熟悉此手機所有功能及服務, 想盡早熟悉這塊領域, 畢竟這是我第一隻多點觸控螢幕Gphone手機, 且Google是我看好的一家具有無限潛力的公司, 可能是唯一能與Microsoft相抗衡的, 內心總是充滿著無限的期待.

拜網路之賜與Google免費之道, 手機上確實有無窮的新知等著被發掘, 且每天都有些善心的高手提供各式各樣的小工具, 不管是辦公或電玩等, 每天總是有無限的驚喜. 感謝這些善心人士, 願意無條件地分享自己的成果給眾人分享與使用, 確實是發揮高尚的情操. 畢竟不像是 iPhone,絕大部分商品是需要付費才能使用.
Google的做法,果然是造福廣大的網民. 但個人也不盡要問, 商機在哪裡? Google的創舉不但沒有削減本身的市占率, 反而使公司營運穩定成長, 這真是教人佩服!

目前所研究某些功能(如:802.1x認證, certificate install, wifi proxy等),著實花了不少時間. 除了802.1x認證HTC Desire已內建並驗證可與公司Cisco+AD認證相連外, certificate & wifi proxy還需要再確定. 但看起來wifi proxy應該是HTC Desire內建沒有提供此功能(但Google Nexus One卻有), 我想這應該向HTC反應, 盡早釋放或提供此功能, 畢竟在公司裡, 一定是須要透過proxy上網吧!

另外, 期待HTC Desire盡早公布升級Android 2.1 to 2.2的消息. 看起來, Android 2.2有一些加強的功能(如能將App安裝在SD卡)是值得去升級.

2010年5月30日 星期日

網購"奇檬子" (續)

前幾天(5/28)向購物台客服反映的事件, 昨天(5/29)就接到客服人員的回覆, 感覺上這家公司的服務態度還不錯!

而客服人員回應信件內容如下:
「關於您所詢問的商品問題,在此向您說明:

廠商為優惠momo台客戶,故會不定期提供商品優惠,不同的組合即會有不同的促銷方式,故網站的擺放位置也會有所不同,目前現折1000元的優惠促銷放置於手機/GPS >【滿$5,000送$600】> 社群手機★現折$1500的專區,目前商品皆有提供10天審閱期(非試用期),若商品完整皆可提供退貨處理,以上資訊提供您知悉。

momo台感謝您的支持,後續有任何需要服務的地方,歡迎您再使用網頁「客服中心」與我們聯絡。」

雖然回答的很誠懇, 但我還是有些抱怨!
原因是:
整封信雖然是有針對商品擺放方式做一個說明, 並強調消費者"若對商品不滿意有10天鑑賞期可退回"的權力.但請考量每位消費者在網站上所操作的習慣是不同, 不一定會針對您所認定的操作方式執行, 那這樣的做法是消費者太笨、還是網站設計的關係、還是公司政策等因素造成.

不同的操作方式, 針對相同產品會有不一樣的結果,這不是很奇怪嗎?
況且會從網站上下單的消費者,絕大部分都因為要節省逛街及現場比價時間而採用網路下單的行為, 且已經決定下單訂購的商品, 應該沒有想到因使用性不符合使用而要退商品(除非商品本身有瑕疵), 畢竟消費者已決定要購買商品, 應該事先有做功課吧!

我的訴求是:
希望以後在網頁上的內容, 不管用哪種方式, 都應該同時秀出所有的資訊(包含:特惠價及一般價等等), 而不是限定要用某種方式才能看到某種資料, 這樣是否較不Smart!

不要忘記, 每位人士不管在哪個崗位上, 若處在生活上有任何買賣行為, 都有成為消費者的時機, 故希望處理人員能用同理心看待此事!

PS:
或許網民看了我的回應,心理想: 本人是不是個奧客?
但本人在網購(包含電視購物)的行為上, 截至目前為止沒有退貨的紀錄, 這樣不知道算不算是奧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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